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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武四大案又称明初四大案,是指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或为整顿吏治或为加强集权而策划的四大案件,因四案而死者至少十万人。洪武四大案分别是:洪武九年的“空印案”《方证传》、《郑士利传》记载为洪武九年,同时废丞相是在洪武十三年,案发在有丞相之日。亦可证非15年。
2、洪武四大案是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为整顿吏治或加强集权而策划的四大案件,四案而死者至少十万人。以下是关于洪武四大案的详细介绍:空印案:时间:洪武九年。性质:整顿吏治的案件。背景:地方官员在每年上报财政账目时,须携带事先盖好印章的空白文书,以备中央审核时发现数目不符时修改。
3、明初洪武四大案是指明朝洪武年间(1368年-1398年)发生的四起重大政治案件。这四大案分别是: 宋讧案: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父亲朱重八(后封宋讧)被朱元璋怀疑有反叛之心,被逼自杀。 陈有贞案: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广西土豪陈友谅起兵反对明朝政权,最终失败。
4、在明朝初年,朱元璋即位后,他以整顿吏治和经济秩序为首要任务,掀起了大规模的法律行动,史称“明初四大案”。这些案件主要分为经济和政治两方面:经济领域,首当其冲的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的“空印案”,涉及官府文书印制中的舞弊行为。
这起空印案简单来说就是朱元璋认为官员提前在空白文书上盖章的做法涉及贪污舞弊,所以下令对此进行严查,从而引发了一场大案。空印这一做法其实自元朝时期开始便已存在且十分普遍,而朱元璋在建立明朝之后也不曾对这种做法进行过明令禁止,所以明朝官员也就延续了这种做法。
尤其是朱元璋对于贪污受贿这种行为是采取的高压态势。他发现空印这种做法后,非常重视。因为这种方式在元朝就有,他也知道暴露的问题非常多,一旦看管不严,贪污受贿常有的事。所以朱元璋直接下令,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
朱元璋的空印案的处理 这个朱元璋不这样看,他认为民众为了工作,可以做个官印到处跑。作为官员的工作也和平民一样,不能简化行政手续,怎么办才好呢?在那里有明的「空印事件」。实际上,朱元璋还有一个担心。他害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中饱私囊。
空印案是明代洪武年间的一起重大案件,因官员使用预先盖好印章的空白文书簿册而引发,具体死亡人数存在争议。空印案事件概述:空印案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涉及官员使用预先盖好印章的空白文书簿册。朱元璋认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官吏作弊,因此对此案相当重视,并严惩了相关官员。
朱元璋见到奏书后,大为光火,将郑家兄弟贬到了江浦,罚做终身劳役。这事其实就是上下图省事而耍的小手段,跟贪污腐败基本没有什么关系。那朱元璋为何还要不断地深究与严惩呢?第一,对“空印案”的严办,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朱元璋挑战社会与官场的潜规则。
御史郑士利上书后的结局是被判罚江浦服劳役。以下是具体细节:冒死上书:在空印案中,朱元璋因官员使用空白文书盖章以备使用而大怒,导致数百名官员被株连下狱。御史郑士利性格刚直,为了救下这些无辜官员,他冒死上书,详细陈述了空印的原委,并从多个方面进行申辩。
空印案发生在明朝洪武九年,当时的官员为了便利,将空白文书盖上官印以备使用,触怒了毫不知情的太祖朱元璋,各地的掌印官员数百人被株连下狱,因为皇帝震怒,满朝大臣无人敢分辨一二,只有御史郑士利冒死上书,陈述了空印案的缘由始末,为获罪的官员们申辩。
郑士利在朝中并无任何官职,也没有什么关系户,所以不怕连累谁、得罪谁,他把“空印案”的前因后果以上书的形式,他说:“自立国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不过,郑士利怕被迁怒所以言辞委婉,甚至在上表文里对朱元璋不乏有溢美之辞。
同年有星变,朱元璋下诏求言,有浙江宁海人郑士利上书朱元璋。郑士利兄,乃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受空印案连累坐牢,为避免被认为是“有假公言私者”,等到郑士元出狱后,郑士利这封上书才上交到朱元璋手上。郑士利上书数千言,言数事,其中空印事尤详。
历史上郑士元的结局是被发配到江浦。郑士元洪武四年(1371年)中进士,后升为湖广按察使佥事,其遏制荆、襄卒抢劫民女的事件,并对抗御史台讞上的冤情。后因空印案连坐而下狱。出狱后,因其弟郑士利上言解释空印案,而被输作江浦。下面让我们深入了解下吧。
历史上郑士元的结局是被发配到江浦。郑士元,又称郑士原,字好仁,台州路宁海县水车(今浙江省宁海县)人。明初清官。有才学,洪武四年(1371年)中进士,后升为湖广按察使佥事,其遏制荆、襄卒抢劫民女的事件,并对抗御史台讞上的冤情。后因空印案连坐而下狱。
1、空印案是中国明代初期朱元璋严惩地方计吏预持空白官印帐册至户部结算钱谷的重大案件。以下是关于空印案的详细解释:案件背景:制度规定:明初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府、州、县均需派遣计吏至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帐目及所有钱谷之数。
2、在方孝孺眼里,“空印案”就是冤假错案。方克勤是被冤杀的清官吗,“空印案”果真是冤案吗?非也。
3、空印案发生在明朝洪武九年,当时的官员为了便利,将空白文书盖上官印以备使用,触怒了毫不知情的太祖朱元璋,各地的掌印官员数百人被株连下狱,因为皇帝震怒,满朝大臣无人敢分辨一二,只有御史郑士利冒死上书,陈述了空印案的缘由始末,为获罪的官员们申辩。
4、很多史料记载,朱元璋发现了盖印空白文册的事时,反应是“盛怒”,为什么呢?因为他“以为欺罔”。“欺罔”这两个字,不仅仅可以解释为空印者持空印文书欺罔百姓之意,更可以解释为空印者轻视皇权,也就是朱元璋的权威,私下偷懒,擅自盖印。
但凡明初大案,朱元璋都要亲自过审,而在老朱亲自问讯的情况下,方克勤最后的结局是 “不与辩,遂得罪,谪江浦”。也就是自己认罪伏法。而受此牵连的“空印案”,最后在朱元璋的“面讯”下,“空印”罪名自然是基本成立的,不属于冤案。“重绳贪吏,置之严典。
”最终郑士利并没有被处死,被判罚江浦服劳役,空印案涉案的数百官员虽然没能被免罪,但朱元璋也在之后也采用了“议用半印,出纳关防”之策,逐渐推行半印勘合的文书形式,也算是变相认同了空印之便利。
当时朱元璋一声令下,全国13个布政司、153个府、1171个县官员都是以“欺君”罪名被处死。这就是著名的“空印案”。“郭桓案”,是发生在洪武年间重大的贪污案件。户部侍郎郭桓,在收缴浙西秋粮的时候,暗地里和地方官员相互勾结合伙贪污,把当时军用粮库3年积蓄盗了精光。
空印案爆发后,明朝政府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对涉案人员进行追查。浙江籍官僚成为此案中的主要牵涉对象,而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虽为模范地方领导干部,也未能逃脱追查,最终被判处死刑。方孝孺在其回忆文章《先府君行状》中将责任归咎于曹县知县程贡及其友杨御史。
空印案处置结果 《剑桥中国明代史》:“有些材料说,在空印案中有数以百计的官员被处死。”《明史·郑士利传》:“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并充军远方。”方孝孺《叶郑传》:“行省言臣二十余辈、守令署印者皆欲置之死”,后来朱元璋“竟杀空印者”。
空印案是明初著名的四大案之一。另外三大案,是胡惟庸案、郭桓案、蓝玉案。这四大案牵连人员之广、延续时间之长,在中国历史上少见。胡惟庸案、蓝玉案往往被合称为胡蓝之狱,是朱元璋诛杀开国功臣的案狱事件。空印案、郭桓案则是朱元璋惩治官员贪污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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