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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太祖创明“生殉”陪葬制 明代后宫中还长期保留着以妃嫔、宫女为死去帝王作“生殉”的陪葬制度,这应该是从开国皇帝朱元璋开始。《明朝小史》卷3记载,朱元璋死后“伺寝宫人尽数殉葬”,为他伺寝的40余名妃嫔全部陪葬于孝陵(目前基本探明陪葬方位)。
2、明朝妃嫔殉葬制度非常残酷,这个制度的终结者是明英宗朱祁镇。朱元璋留下遗嘱,在自己死后,将那些没有生育过的后宫嫔妃全部为自己殉葬。给朱元璋陪葬的嫔妃就多达四十六人,宫女有十几人。说实话,殉葬制度太不人道了,随意剥夺人的生命,真的是太残忍了。这在现代是无法想象的,可是在明朝是很正常的。
3、朱元璋——46名妃嫔惨死殉葬 明太祖死后,共陪葬及殉葬46个嫔妃,除了两个死在太祖之前,最后得以埋在太祖陵墓的东西两侧外,其余人都是殉葬而死。给朱元璋殉葬的人具体有多少人,史上并无确切的记载。据明末人毛奇龄所著《彤史拾遗记》记载,“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可以看出春秋时期,秦朝秦穆公更因为殉葬等导致国力衰弱,到了献公继位的时候,秦国已经破败不堪,为了振兴秦国,加上秦献公的流亡经历,对奴隶和底层人的生活深有感触,所以即位后首先废除了活人殉葬制度。 秦献公后,孝公继位,秦孝公用商鞅主政,再无活人殉葬,宣太后死前,想让自己最宠爱的魏丑夫殉葬,但宣太后也不敢犯法,改用陶瓷陪葬。
殉葬制度在明朝的废除主要与明英宗朱祁镇的决策有关,其核心原因包括制度危害扩大和社会观念影响两方面。殉葬制度危害范围扩大,引发系统性社会问题明朝殉葬制度自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去世至天顺八年(1464年)朱祁镇废除,66年间为多位皇帝殉葬的妃子达70人左右,且制度危害逐渐突破皇室范畴。
朱祁镇废除殉葬制度的主要原因包括保护爱妻钱皇后、个人经历与心理阴影、不忍心用活人陪葬以及年少时相关事件的影响。保护爱妻钱皇后钱皇后是朱祁镇的结发妻子,二人一生患难与共。在朱祁镇被蒙古人俘虏软禁的一年多里,钱皇后不离不弃、悉心照顾。
从此之后,明朝实行七十多年的殉葬制度,被废除了。虽然朱祁镇没有明说是为了钱皇后,废止的殉葬制度,可是明眼人都知道,他就是为又瘸又瞎,无所出的钱皇后,才废止的殉葬制度。
为了保护钱皇后,他决定废除殉葬制度,以确保钱皇后能够安度晚年。这一决定也体现了他对钱皇后的深厚感情和责任感。综上所述,朱祁镇废除殉葬制度的原因既包括对殉葬制度残忍性的深刻认识,也包括对钱皇后真挚感情的回报和保护。
康熙废除殉葬制度的过程如下:御史朱斐上奏:在康熙年间,御史朱斐向皇帝上奏,指出殉葬制度的不合理性。他认为,奴仆可能因为畏惧主人的权威或感念主人的恩德而选择殉葬,但这两种动机都不应被提倡。康熙皇帝明令禁止:公元1673年,康熙皇帝接受了御史朱斐的观点,并下诏明令禁止奴仆随主人殉葬。

秦朝时,秦二世以人殉排除异己,使殉葬的规模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明朝殉葬制度“惨无人道”的体现“人殉”在明朝重新制度化是从朱元璋时期开始的。《万历野获编》中详细记载了朱元璋的殉葬事宜:“按太祖孝陵。 凡妃殡四十人。 俱身殉从葬。 仅二人葬陵之东西。 盖洪武中先殁者。
非人的人祭制度并不是明朝独有的,明朝只是人祭制度的朝代之一。当然,这不是明朝的借口,而是血淋淋的事实。更重要的是,明朝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实行人葬制度,但在明英宗时代被明英宗废除了。据说为了人葬牺牲了:人,我实在受不了,这件事就为我自己打住。从此,明朝不再实行人葬制度。
明朝人殉制度的存在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历史传统、朱元璋的个人意志、政治与社会背景以及制度的具体实施等。这一制度在明朝初期被恢复并广泛实施,直到英宗朱祁镇时期才被废止,结束了明朝惨无人道的人殉制度。
明朝妃嫔殉葬制度非常残酷,这个制度的终结者是明英宗朱祁镇。朱元璋留下遗嘱,在自己死后,将那些没有生育过的后宫嫔妃全部为自己殉葬。给朱元璋陪葬的嫔妃就多达四十六人,宫女有十几人。说实话,殉葬制度太不人道了,随意剥夺人的生命,真的是太残忍了。这在现代是无法想象的,可是在明朝是很正常的。
明太祖创明“生殉”陪葬制 明代后宫中还长期保留着以妃嫔、宫女为死去帝王作“生殉”的陪葬制度,这应该是从开国皇帝朱元璋开始。《明朝小史》卷3记载,朱元璋死后“伺寝宫人尽数殉葬”,为他伺寝的40余名妃嫔全部陪葬于孝陵(目前基本探明陪葬方位)。
殉葬制度指的是古代社会中的“人殉”。人殉就是以活人作为死者殉葬品的葬俗,一般都是以卑者殉尊者。殉葬制度古来有之,最早开始于原始社会, 而繁荣于殷商、西周的奴隶制时代。 墨翟在《墨子·节葬下》中说“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在明代的殉葬制度中规定了,皇帝、皇后乃至一些亲王在死后都需要有人陪葬。陪葬人的挑选一般除了妃嫔之外,还有一些宫女等。这些宫女大多数都非常年轻,在生前他们在宫中负责侍奉皇帝的日常生活,还有负责料理后宫的日常杂务等等。
明朝实行了一种残酷的制度——殉葬制度。这一制度规定,那些未能生育的后宫妃嫔以及曾服侍过皇帝的宫女,在皇帝逝世后必须随葬。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到朱瞻基,多位皇帝的统治下,有许多无辜的生命因这一制度而年轻丧命。然而,这一残酷的制度最终在明英宗朱祁镇时期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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