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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所制(卫所制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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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兵制与卫所制有何区别

募兵制与卫所制的主要区别如下:征兵方式不同 募兵制:政府通过雇佣的方式招募士兵,士兵成为国家军队的职业人员,由国家供给衣食,并免征其赋役。这种方式使得士兵成为一种专业化的职业,有利于提升军队的战斗力。卫所制:由明太祖创立,是一种军事编制制度。

募兵制与卫所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征集士兵的手段和管理方式上。 征集手段不同: 募兵制:政府以雇佣的方式招募士兵,士兵成为国家的职业军人,国家供给衣食,并免征其赋役。这种方式更侧重于通过物质待遇吸引百姓参军。

募兵制与卫所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征兵方式、士兵身份及待遇、以及可能产生的军事影响上。征兵方式:募兵制:政府以雇佣的方式招募士兵,士兵成为国家的职业军人,国家为其提供衣食并免征赋役。这种方式下,士兵的加入是基于自愿或经济利益的考虑。

募兵制与卫所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招募方式:募兵制:政府以雇佣的方式招募士兵,士兵由国家供养,提供衣食并免征赋役。这种方式使得士兵成为了一种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卫所制:由明太祖创立,要求有法定责任出来当兵的“兵户”按国家要求的比例提供相应人员当兵。

明代卫所制有什么缺点

1、明代卫所制的缺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违反了军事专业化的大趋势 明代卫所制试图恢复古代兵农合一的制度,这在唐末以来兵农分离、军事专业化成为主流趋势的背景下,显得格格不入。

2、明代卫所制的缺点主要有以下几点:违反了军事专业化的大趋势:卫所制度试图恢复古代兵农合一之制,但这与自唐末以来兵农分离、军事专业化的大趋势相悖。虽然在明初国家战乱不休、急需军事人员物资的情况下,卫所制最大程度的调动了人员和物资,但长远来看,这种制度难以适应军事专业化的需求。

3、明代卫所制的缺点主要有以下几点:违反了军事专业化的大趋势:卫所制度试图恢复古代兵农合一之制,但这与自唐末以来兵农分离、军事专业化的大趋势相悖。在明初国家战乱不休、急需军事人员物资的情况下,卫所制虽然最大程度地调动了人员和物资,但长期来看,这种制度难以适应军事专业化的需求。

4、明代卫所制的缺点主要有以下几点:违反了军事专业化的大趋势:卫所制试图恢复古代兵农合一之制,这与自唐末以来兵农分离、军事专业化的发展趋势相悖。在实际操作中,士兵粮饷短缺的情况一再出现,与明太祖朱元璋“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的设想形成鲜明对比。

5、明代卫所制有以下缺点:卫所制度是一种军事组织形式。明太祖朱元璋的构想是恢复古代兵农合一之制,这实际上已经违反了自唐末以来兵农分离,军事专业化的大趋势,但是在明初国家战乱不休,急需军事人员物资的情况下,卫所制最大程度的调动了人员和物资。

明朝时一卫的士兵官方规定是多少

1、综上所述,明朝时一卫的士兵官方规定是5600人,这一规定体现了明朝军队卫所制的严格编制和指挥体系。

2、个千户是1个卫所,所以1个卫所就是5600人。

3、明朝时一卫的士兵官方规定是5600人。具体编制如下:卫所层级:明朝军队编制实行“卫所制”,其中卫是军队组织的高级单位。士兵数量:标准的卫所编制包含士兵5600人。下辖单位:卫下设千户所,千户所下设百户所,百户所再下设总旗和小旗。

4、明朝时一卫的士兵官方规定为**5600人**。卫所制度所管理都指挥使司大抵5600名军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所。一般每卫设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120人为一个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2个(每总旗辖50人)、小旗10个(每小旗辖10人)。

明朝兵制军队的统辖与卫所制

明朝兵制军队的统辖主要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和地方的都指挥使司负责,并实行了卫所制进行军队管理和驻防。统辖机构 中央层面:明朝初期设立了大都督府,后改为五军都督府,作为全国最高军事管理机构。五军都督府负责全国卫所的军籍管理,以及军队的征讨、镇戍、训练等事务。

在地方,设立了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由指挥使担任地方军事首长。在战略要地的府、州、县(包括直辖州)设置了卫或所,卫一般由卫指挥使领导,下辖五个千户所,总人数达到5600人。

卫所制为明朝的最主要军事制度,为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自于隋唐时代的府兵制。明代在与元朝及元末群雄争战期间,军队的来源,有诸将原有之兵,即所谓从征,有元兵及群雄兵归附的,有获罪而谪发的,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籍选,亦即垛集军,是由户籍中抽丁而来。

贵州十七卫、十二个千户所。 中军都督府在京下辖四卫,在外下辖直隶二十六卫、十六个千户所中都(凤阳)七卫、一个千户所。河南十二卫、六个千户所、七个仪卫司、四个群牧所。 前军都督府在京下辖三卫。在外下辖直隶一卫,湖广二十七卫、三十三个千户所、四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

士兵一般不世袭,但由卫所军转为兵者例外。士兵没有户籍限制,服役期限不长,多战时创建,事毕解散。在重要的军事防御卫,士兵常川戍守。士兵不携带家属,更接近现代兵制。营伍官员无品级,有的则为卫所制下的官品,无定员,不世袭。士兵与营将相习,战时不需要朝廷任命,可由总副参游直接统带出征。

明朝的军队编制:卫所军、边军、京军三大营

明朝的军队编制主要包括卫所军、边军和京军三大营。卫所军:编制:卫所制为在全国各地军事要地设立卫所驻军,每卫5600人,下辖五个千户所,每千户所1120人,再下辖十个百户所,每百户所120人。百户所下还有总旗和小旗等单位。管理: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

特殊军队 京军三大营:包括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是全国卫军的精锐。其中,五军营分为中军、左﹑右掖和左﹑右哨,主要负责练习营阵;三千营以三千蒙古骑兵为骨干,实际人数不止三千,全部为骑兵,主要负责练习巡哨;神机营是军队中专门掌管火器的特殊部队,主要负责练习火器。

京都卫军:京都的卫军主要由五军都督府分统,洪武时期约有四十八卫军,后增至七十二卫,并添设三千营和神机营,与五军合称“京军三大营”。这些卫军是全国卫军的精锐。边军 边防部署:边军是屯居在东西南北四方边境的精锐部队,常年与各方游牧民族作战,训练有素,装备精良。

把总:管理500军户,约100兵士。在明朝京师三大营中,千总、把总以及巡抚、总督、督师亲兵的千总、把总管理实际兵力为1000兵。 千总:管理1000军户,约200兵士。在明朝京师三大营中,千总、把总以及巡抚、总督、督师亲兵的千总、把总管理实际兵力为2000兵。

京军三大营 五军营:五军营分为中军、左﹑右掖和左﹑右哨。军士除来自京师卫军外,又调中都留守司及山东﹑河南﹑大宁三都司卫所马步官军轮番到京师宿卫和操练,称为班军。隶属五军营的还有掌随驾马队官军的十二营,掌操练上直叉刀手及京卫步队官军的围子手营,以及幼官舍人殚忠﹑效义诸营。

一般来说,明朝卫所军十进制编制,十人为小队,百人为百人队,千人为千人队,在往上就没有了,只有某某卫的编制。按照朱元璋的规定,每个百人队中,火铳手十人,弓弩手二十人,牌刀手三十人,长枪手四十人。京军三大营编制不按此例,比如神机营就是纯火器兵。三千营为纯骑兵。

朱元璋的建立卫所制,看起来有180万军队,但最后只有十之一二

卫所制本身的弊端 军垦屯田导致战斗力下降:卫所制实行军垦屯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军费,使军队财政能在很大程度上自给自足,但这也导致军队过多地从事和军事训练无关的农业生产,从而降低了战斗力。军官世袭与士兵依附:军官世袭制度使得军官阶层逐渐固化,缺乏进取心和创新精神。

明代的卫所制,与前朝元有着密切的关系。元代军队的编制,就是以十户、百户、千户和万户为单位组成金字塔形状的结构,侍卫亲兵称之为“卫”。朱元璋在起义的过程中,为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军队,设立卫所制。在朱元璋登基后,又对卫所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

明朝的军事体制前期是卫所制,朱元璋时代全国军队大概有120万人,但是分布在全国300多个卫一级的单位中,所以“兵力分散”是最大的问题,我们知道打仗的第一原则就是集中优势兵力,兵力分散是大忌,所以明朝前期每次打仗一般是先调集各地部队,这就限制了集中兵力的力量,这样集中兵力,成本很高。

朱元璋推行垦荒令、免税政策,并建立了卫所兵制,实现了“寓兵于农,守屯结合”,从而确保了军队的粮食自给自足。崇祯时期:人口数量激增,人均土地资源减少,且土地被各级军官侵占,军户多数成为佃户,士兵温饱难以保证,导致大量军户逃亡,军队战斗力下降。

朱元璋将部分土地分给军户,让他们平时种地自足,战时成军作战。土地就是军户的经济来源,军户种地不向国家纳税,但是要承担服兵役义务。朱元璋共建有内、外卫547个,所2563个,一卫标准员额是5600人,因此明军数量有3032万人。

明朝建立后,规定军队的编制采用卫所制。朱元璋渡江后,随着军队的不断扩大,编制不一,将校的称呼极为混乱。后来,他下令进行整顿,立部伍法,规定“有兵五千者为指挥,满千者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建立明朝后,刘基在这一基础上,奏立军卫法。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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